重疾险的最大误解确诊即赔

时间:2022-7-29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 点击:
点击[野小君],交个新朋友《我的白大褂》记录片中,24岁女孩小蔡中风的故事,让人感慨。小蔡在深圳做销售,习惯熬夜。某天早上醒来,她突然发现自己左侧身体失去知觉,于是被紧医院急诊科。中风,也称脑卒中,这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才容易得的病,小蔡年纪轻轻就患上了,医生都觉得不可思议。而且,医生在给她做检查时,又发现她脑袋右侧有个动脉瘤,一旦破裂会有生命危险,就给小蔡下了病危通知书。这时,她终于绷不住了,一直掩面哭,看得让人心痛。庆幸的是,经过手术治疗后,小蔡恢复良好很快出院。假如这个纪录片里的小蔡,买了50万或万保额的重疾险,她的中风和脑动脉瘤能得到赔付吗?想知道答案,我们得说说重疾险的三种赔付标准。01确诊即赔这是情况最多的一种。想必很多人认可:我们对健康的担忧,大多来自对癌症的恐惧。确实,在重疾险理赔中,恶性肿瘤(绝大部分癌症)是确诊即赔的,以此弥补用户因患癌症,有可能给家庭带来的收入损失。重疾险合同里,对恶性肿瘤的定义,大陆地区所有公司都一样。即便在恶性肿瘤—重度的定义里,剔除了几种,但主要是因为这几种疾病程度比较轻,即便发生,也不会对个人或家庭造成重大收入损失。就比如,原位癌的花费,大概需要1万~4万,属于大部分人自己能承担的范畴。但很多保险公司依然将原位癌之类的疾病,纳入轻症范围:一旦疾病发生,就能按照保额的20%~30%进行轻症理赔。像开头小蔡的脑肿瘤,就属于轻症范围。在她被CT、MRI等检查确诊为脑肿瘤,并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后,就能拿到一笔理赔款。▲比如某家保司产品条款中,脑动脉瘤属于轻症也有人担心,只有癌症是确诊即赔,但这么多种疾病,怎么能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理赔呢?其实,疾病种类虽多,但过往理赔中,赔付比例95%以上的,集中在28种高发重症。▼如下图其中6种核心高发的理赔,又占到了90%以上。这6种分别为:恶性肿瘤——重度、较重急性心肌梗死、严重脑中风后遗症、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、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、严重慢性肾衰竭。基于此,银保监会规定,6种核心高发各家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。剩下22种高发重症,各家一般也会包含,且疾病定义基本保持一致。▲摘取自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所以,不用关心保险合同条款,到底保多少种疾病,只要包含高发重疾,就行。而且,绝大部分癌症都是确诊即赔!02实施特定手术的赔付这其中被讨论较多的,就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。看到一则故事:年12月,杨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30万保额的重疾险。年10月,医院确诊罹患严重的冠心病,医院基于病情需要,为杨某实施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。术后,杨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并顺利得到%的理赔款30万。另一则故事:年,刘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5万保额的重疾险。结果,在年4月,他被确诊罹患冠心病。医院随即采用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刘某医治。手术后,刘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经过审核,认为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属于该重疾险合同条款内的轻症,按照轻症的条款,赔付给刘某20%,也就是1万元。治疗冠心病的手术,一般有3种:程度比较轻的,用冠状动脉介入手术,可以简单理解为往堵塞的血管里放支架,保持血液畅通;▲图片来源于网络程度比较重的,就需要开胸做冠状动脉搭桥手术:用患者身体的一些血管,跨过冠状动脉狭窄地方,让远端有足够的血,到达缺血部位。可以理解为大桥堵了,搭建个二桥、三桥过去。随着医疗进步,也有一种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,可以达到相同治疗目的,算是小开胸,对患者伤害更小。一些比较早的合同条款,规定了理赔“冠状动脉搭桥手术”,但随着医学进步,对于临床中采用的新手术“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”,很多保险公司也会理赔。所以,我们要相信医学在进步,保险理赔也跟着医学一起进步。03达到特定状态赔付年3月某一天,35岁的陈先生突然感觉腿发软,挣扎一番后,越来越站不住,只能瘫坐在地上,想喊家里人帮忙,却连话都说不清楚了。家人看到后慌了,颤抖着拨打,医院。结果,陈先生被诊断为脑中风。因病情严重,入院第四天,医院继续治疗。后续虽然因为就诊及时保住了性命,但由于恢复欠佳,陈先生左侧肢体偏瘫,生活无法自理,天后,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改善。这时,家人想起他几年前买过一份50万保额的重疾险,于是找到保司进行理赔,没过几天,就顺利收到50万理赔款。为什么陈先生的理赔如此顺利?因为他的症状,完全符合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理赔条款:有一类疾病,比如瘫痪、严重脑损伤、语言能力丧失等,就是在达到特定状态后进行理赔。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呢?因为有些疾病在确诊或治疗一段时间后,病人的病情会比较稳定,进入后遗症期,此时对病情做判断,会较为精准。前文的小蔡,虽然也是脑中风,但因为恢复良好,不符合重疾险的理赔条件。所以这一项重症,保险公司就不进行理赔了。但换个角度想,健健康康,不就是每个人最希望看到的吗?04为什么赔付条款会有限制?前文我们分享了重大疾病的三种理赔标准。有人可能问:为什么赔付条款会有限制?一方面,从保险本身的角度看,它毕竟保障的是人的健康和生命,必然涉及医学复杂术语和复杂案例。加上,疾病本身也很复杂。所以只能一事一议。另一方面,脱离保险的角度看保险:如果一件事本身没有门槛或门槛很低,是不是真的就好?保险本质上是个商业行为,用户通过保险把风险集中转移给保险公司。怎么把钱给到真正需要的人,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,这也是它们设置理赔标准的意义。比如,两个人同样买了万保额,也都发生了中风:一个人情况轻微,一周后康复就开着跑车去喝酒;另一个人治疗后1年内还需要人照顾治疗。他们两个人谁更需要这万?显然是后者。如果我们一生病,保司就得赔,50万、万、万……大概率上保司的赔付费用会增加不少。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转,保司就需要更多保费收入。那这些钱会从哪里出呢?所有的投保人身上!保司会通过涨价方式,覆盖掉不断增加的理赔费用。最终受害的会是谁?所有想要通过保险获得保障,弥补收入损失的各位!所以,要理性看待保险公司的商业逻辑和赔付标准。至于将风险转移还是自留,是个人选择。只要自己能承担得起,就好。同时,作为保险从业者,一开始把条款责任客观分析清楚,真正做到严谨细致敬畏专业,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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